发布时间:2024-02-26
机关作风建设各参建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武汉理工大学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若干规定》(校党组字〔2023〕14号)精神,进一步培育优良机关作风,建设为民、务实、清廉机关,现开展2024年“机关作风建设优秀科(室)”创建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创建标准
1.方向目标明确。全年聚焦创建方向及目标,严格落实创建标准及任务,创建特色和亮点鲜明。
2.创建效果突出。坚持以创促建,以创促改,以优良的工作作风着力解决急难愁盼、破解发展难题、推动事业发展。
3.业务工作扎实。认真落实本单位工作计划,高标准完成职责任务和重点工作,受到组织肯定,师生认可。
4.形象口碑良好。科(室)内部团结和谐,办公环境干净整洁,服务师生热情周到,在机关作风日常督导检查中无负面记录。
二、创建类型
学习型优秀科(室):落实学习制度、创新学习形式,在建设政治过硬、本领高强的机关干部队伍方面做示范。
服务型优秀科(室):优化服务质量、提高工作效率,在提升师生办事体验感满意度方面做示范。
实干型优秀科(室):狠抓工作落实、敢于担当作为,在提升工作效果效率效益方面做示范。
创新型优秀科(室):大力改革创新、优化流程再造,在提升服务数字化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方面做示范。
三、创建要求
机关作风建设各参建单位推荐1个科(室),结合单位性质和科(室)工作实际,从学习型、服务型、实干型、创新型四个类型中选择一个创建方向,明确预期创建目标,对标创建标准,全年围绕创建方向和目标开展工作,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单位机关作风建设。上一年度获评“机关作风建设优秀科(室)”的科(室)原则上不再参与本年度创建。
四、创建安排
1.创建申报。科(室)填写《机关作风建设优秀科(室)创建申报表》,于3月5日17:00前将电子版、签字盖章版扫描件,通过OA发送至机关直属单位党委办公室。
2.名单确定。机关直属单位党委组织评审,确定并公布2024年“机关作风建设优秀科(室”)创建名单。
3.督导考核。机关直属单位党委将通过作风建设督导员日常监督指导、中期检查、创建交流、成果展示等方式,动态掌握创建情况;年底开展创建验收,重点考核创建目标达成情况和示范效果。
4.评选表彰。
(1)机关作风建设优秀科(室)
对通过创建考核,且创建成效突出的科(室)授予“机关作风建设优秀科(室)”荣誉称号。
(2)机关作风建设标兵
根据创建科(室)所在单位意见,从“机关作风建设优秀科(室)”中确定一名做出主要贡献的工作人员,直接授予“机关作风建设标兵”荣誉称号;各单位也可从其他通过创建考核的科(室)中推荐1名工作人员参与“机关作风建设标兵”评选。
联系人: 张巍
联系电话: 027-87651425
机关直属单位党委
2024年2月26日